申请科研基金
发布时间:2017-01-11 04:01查看:3317
海角网是面向海内外华人的综合服务平台,会员数量超过80万,拥有一个数量庞大的千人计划专家库,汇聚数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截止2016年底,海角网已为各地政府及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0000余名。我们与浙江大学、浙大科技园、浙大创投、赛伯乐以及大金融平台等众多知名机构单位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如果你有更多的个性化需要,请与我们的咨询人员联系,我们会为你提供更为详细的“回归”服务。联系电话 0571-89712782 联系邮箱 sp@haijiaonet.com
【导读】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本单位科研基金管理部门确认并给予分配网上账户后,可凭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为贯彻国家留学方针,充分发挥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的教学、科研工作,教育部特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欢迎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踊跃申报。
申请条件
1.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出国留学,在外攻读博士;
2.在国外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3.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4.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5.提交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原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以上材料每样只需提供一份,请不要邮寄申请书。
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本单位科研基金管理部门确认并给予分配网上账户后,可凭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随后将由本单位盖章的申请单位意见表原件,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申请流程
1.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人
2.申请人到所在单位科研处提出申请
3.
申请人从单位科研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科研启动基金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同时将科研基金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4. 形式审查(对申请书和邮寄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资助条件,申请失败)5. 提交同行专家网上申请
6.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汇总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未通过,申请失败)
7. 教育部审批(*未通过教育部审批,申请失败)
8. 发文通知获资助人员所在单位科研处
9. 中心财务处依据各单位所提供的开户银行和帐号拨款。
10. 各单位科研处负责收集获得资助人员的《启动基金使用情况报告表》和结题报告,并报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1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向教育部报告启动基金使用效益情况
12.申请完成
需要登录后才能评论 登录|注册